2006-10-11 | 炮轰蒋雯丽不是她的乱伦,而是她的恶心!
炮轰蒋雯丽不是她的乱伦,而是她的恶心!
说实话,我并没有看过蒋雯丽的电影,或者说看过,但是忘记了。
但是,我对她记忆最深的,还是一个饺子的广告和一个奶粉的广告,一播就是很多年。当然,这两个广告的技术含量是不多的,谈不上创意,蒋雯丽的表演也无非让人恭维。唯一让人记忆不忘的,是那些做饺子馅的性感猪肉。奶粉听说还有些质量问题,当然她是不管的。好像还在其他地方见,过她做的美容瘦身还是乙肝“转阴王”之类的骗人广告,也记不起了。
另外一件事,让我记得很清楚的是,她是一个美国人。也就是说,她是一个美籍华人。
蒋雯丽做为演员,让我记得的就是这两间事情。一是爱做广告,二是是个外国人。其余的,演员应该让人知道的影视作品,却乏善可陈。
我记得可能是中央10套吧,好好的文化节目,偏偏会连续播出蒋雯丽并不漂亮也无创意,声音也很难听的广告,几乎成了我和妻子看电视时最为深恶痛绝的事了。但是,为了看自己喜欢的节目,还得捏着鼻子,天天地看她听她在那里卖弄其半老徐娘的风骚。我就因为这种强制灌输的缘故,对其产生了很强的反感,加上有一次出差,看到这个广告时,从一个朋友从嘴里听到了“性感猪肉”这个调侃,此不想再吃那种水饺了。
现在,蒋雯丽又拍了一个什么儿子要娶妈妈的广告出来,找到天下人上纲上线的活力猛攻,我想也在意料之中。
乱伦,历来是见不得人的丑事,蒋雯丽也不致于胆大开放如此,拿了乱伦来广而告之,晓谕天下。广告公司和广告主也不致于愚蠢到要拿乱伦来宣传自己的地步。再说,童言无忌,说出些过分的话来,人们日常之中,非但不会怪罪,反倒觉得可笑幽默,因为那些无邪的想象和天真情趣,正是我们成人说失去的。听到纯真的童言,成人们往往回想象起、回忆起自己水一样洁净的童年的。因而,就是在我儿子4岁时告诉,我他要娶幼儿园老师做老婆时,我还笑问他是否告诉了老师呢!儿子当时的回答是:“告诉了一个,另外一个还没有告诉她呢!”对于这段真是的对话,我至今也不认为自己的孩子有问题,更不会认为他是个有乱伦甚至群交倾向的人。因为他只是一时的爱慕和崇拜老师而已。
所以说,蒋雯丽的孩子说出要娶她的话,我认为是很正常的童言而已。并不能就上升到宣淫宣乱的道德境界。可是,难道全国人民都犯昏了,连这起码的童真和幽默都失去了吗?不,决不是!我相信中国人的智力,还不至于退化的如此不堪。我想,人们更多的是从职业道德的角度,在谴责做为演员而不务正业的蒋雯丽,而不是宣传乱伦的蒋雯丽。另外,做为一个美国人,蒋雯丽不了解中国国情,把这些只可以笑谈,而不可以拿来教启别人的东西,混为一谈了。
因而,这正如文人们拿了做过田纳西馅饼的赵丽华,来恶搞猛攻现代诗人一样,人们并不是上纲上线的攻击一个人,而是攻击的那一类人--那一类不务正业的人!或者说,不务正业的名人!甚至有些骗子倾向的名人而已!梨花体和乱伦,只是拿来说事儿的一个引子而已。诗人和蒋雯丽,都不要装糊涂。
现在,台湾正在“天下围攻”一个人,这个人就是陈水扁。难道是陈水扁搞态度遭到民进党前党首反感了吗?也不是,而是陈水扁的某些做为,某些职业操守,让人恶心了,人们才会向他开火的。
因而,这正如文人们拿了做过田纳西馅饼的赵丽华,来恶搞猛攻现代诗人一样,人们并不是上纲上线的攻击一个人,而是攻击的那一类人--那一类不务正业的人!或者说,不务正业的名人!甚至有些骗子倾向的名人而已!
所以啊,还像我劝告愤怒的诗人一样,劝告没有乱伦的蒋雯丽:认识你自己!
雕塑家创作出了超女纪念碑。人言噪噪,莫衷一是。
当然,有挺的,说为什么罗丹可以给妓女塑像,我们就不能给超女立碑?!立碑是社会宽容和进步。也有反的、臭的,说有那么多英雄人物不立,偏偏给这些绯闻不断,名声狼藉的艺术混混立,还不如给她们立个婊子的牌坊!其言也毒、其心也恶。
网上现在又拿来作焦点,让人们互掐一番,热闹热闹。
网络就是奇怪,一丁点的事儿,就可以拿来吵吵,最后酿成一个举国共睹的“事件”。可见,谁利用好了网络,谁就是这个时代的弄潮儿和大赢家。新浪的编辑们是深谙此道的高手啊!
实际上,这个以超女中的超女李宇春和周笔畅作模特的塑像,被冠以“纪念碑”的圣名,再从两个人的革命英雄造型,和雕塑高高底座上赫然的印刷体题字来看,雕塑家的讽刺寓意是显而易见的。这种明显的反讽,简直就是秃子顶上的虱子!那么,再来讨论给这两个偶像时代的英雄树碑立传,有没有更高的社会意义,已经超出了创作者需要表达的内在范围了。社会讨论,已经脱离了原先的意义界定,剑走偏锋了。
不过,这也无关大局,脱离艺术作品本身进行“形而上”的讨论起来,更有讨论的空间,也更符合中国人的习性。具体而微的艺术鉴赏,那是专业人士的份内,看客是可以坐而论道,下笔千言、里题万里的。
实际上,以我的拙见,这件作品本身,只是艺术家自己的审美情趣的一个物化而已。我揣测立意初衷,就是反讽,用时髦的话说,是恶搞。对超女事件现象的恶搞,也是对超女们的恶搞。就像前一阵子,人们纷纷模仿赵丽华的梨花体一样,不是在学习作诗的技巧,也不是对赵丽华的崇拜,而是一种恶搞。
作者们都有表达对一个人、一件事、一种现象的个人看法的自由和权利。这是创作自由和言论表达自由的基本原则。观众也有对你的看法再发表看法的自由和权利。这应该视为时代的真正进步之一面。
当然,从这尊纪念碑的造型看(我只看见了照片,没见原作),这是很中国式的讽刺,稍对中国艺术史略知一二的人,想想文革体雕塑,就会哑然失笑,觉得这种故作正经下的小幽默、小调侃来。其实,作品也没有更多的深层意义,只是艺术家的游戏之作而已,如果你把它看的多么复杂,那是你的复杂,也是你的权利,也正是艺术作品预期达到的效果。相反,如果因为作品引发争议了,艺术家就出来像小学老师那样,解释作品本身的中心思想和深层教育意义,那反倒是有些狗尾续貂、画蛇添足了。
艺术家在创作自己的作品时,倾注的是自己的心血和审美批判,而一旦作品面世,那就是社会的审美对象了,如何评判,已经由不得作者自己左右了。那种每一件作品都要确立中心思想的做法,只是应试教育标准答案,给我们思想下的一个僵化的惯性而已。
大惊小怪,的确是不必要的。
因为也许艺术家很快就会忘记自己作品的所谓“意义”,社会也会很快忘记这件作品。它也只是这段时空下,一段风情、一段人文进化的小小化石而已。
也许,争论本身,才是值得我们思考的。
如果有一天,我们社会都来争论一个所谓的“真正英雄”“真正伟人”,是否应该塑像、画像的时候,今天的争论,才会显出它人文进化的“历史意义”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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